關于進一步促進連云港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及政策解讀 | 2023-06-27 |
為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扎實做好“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工作,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進行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最低比例由30%調整為20%。(服務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賬戶余額掛鉤的規定,可貸額度按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月平均繳存額及剩余工作月數分別計算。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服務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申請將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余額轉成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選擇“帶押轉貸”方式。(服務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由按年提取調整為可按年或按月提取。(服務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推進為靈活就業人員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提高其購房能力。(服務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市區(不含贛榆區)轉讓二手住房六個月內又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予以補貼一次應繳契稅額的100%。對規上企業的產業工人和大專以上學歷購房人購買首套住房(含二手住房)的發放購房補貼,補貼額為應繳契稅額的80%。上述補貼政策只能享受一次。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服務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
將土地出讓金繳納最長時限調整為不超過一年。(服務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各縣區、功能板塊)
在消化已建設的實物安置房源基礎上,各縣區(功能板塊)出臺“房票”政策實施細則,繼續推進以“房票”為主的征收安置模式。(服務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各縣區、功能板塊)
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動態評估,建立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穩定房地產市場。(服務單位:市住建局、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各縣區、功能板塊)
原發布的未到期措施繼續執行。
《關于進一步促進連云港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市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為落實連云港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連房調控辦發[2023]12號)要求,現將住房公積金方面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進行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最低比例由30%調整為 20%。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式。階段性取消原“貸款額度應不超過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 15 倍”的規定??少J額度按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月平均繳存額及剩余工作月數分別計算,計算公式:貸款額度=本人平均月繳存額 (近6個月)x2.5x剩余工作月數。其他貸款政策不變。
三、實行商轉公貸款帶押轉貸辦理模式。申請將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成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選擇“帶押轉貸”方式。具體辦理方式見中心對外發布的《關于實行商轉公貸款帶押轉貸業務的通知》。
四、開展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支持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
五、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將根據市政府 2023 年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要求,予以推進落實,具體實施時間待文件出臺后另行通知。
六、執行時間。上述政策自2023 年7月1日起執行,以上涉及階段性政策的,執行時間至2023 年底。涉及公積金貸款的,以申請日期為準;已申請但未辦理抵押的,也可以重新申請。
連云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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